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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公布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运价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3 21:46:41
    中新网7月23日电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将于今年8月1日开通运营。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下发通知,公布了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运价政策: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新开行的时速300—350公里动车组列车实行试行运价;试行运价水平,由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试行满一年后,将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运价。为给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通知同时要求,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执行试行运价期间,现行在京津间运行的各档次旅客列车不减少,并维持原有票价水平不变。

    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是我国第一条投入运营的时速300公里以上高标准铁路客运专线。这条铁路主要的固定设施、移动设备和运输管理都是现代高新技术的系统集成,其建成运营标志着我国高速铁路技术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将开行时速300—350公里动车组列车,其装备水平、旅行速度、旅客舒适度和安全性能,都明显优于目前在京津间运行的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及其他各档次旅客列车。

    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连接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两地间交通便利,铁路、公路运输发达,客运市场竞争充分,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开通运营后,现行在京津间运行的各档次旅客列车不减少,并维持原有票价水平不变,可以为京津间旅客出行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选择,保证旅客现有交通方式和负担水平不受影响。同时,京津间铁路运输能力增强,部分原有旅客列车的运行时间也会有所缩短,选择这部分列车的旅客也是受益的。

    《价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可以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试销价格。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开行的时速300—350公里动车组列车是一种全新的铁路运输产品。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批准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开通运营后,新开行的时速300—350公里动车组列车实行试行运价,试行运价水平由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确定。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要按照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适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试行运价水平。由于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标准高、还贷压力大,预计运营初期会出现亏损。公司要通过加强管理、努力降低成本、开拓市场,逐步改善经营状况。

    这次没有制定正式运价,主要是考虑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是中国第一条高速客运专线、尚未正式运营,暂不能提供比较完整的成本资料和市场预期参数,也没有其他线路可供参照,核定正式运价的条件尚不成熟。有关部门将在试行运价执行期间,收集整理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市场供求、运营成本等基础资料,履行法定程序制定正式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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