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筹备:是通过(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来实现的。
1、标准的会议全称: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个叫“中国人民”,一个叫“全国人民代表”。
2、会议时间与地点:
第一届全国政协会是在开国大典前: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地点叫北平,不是叫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地点是北京(中南海怀仁堂)。
3、会议的重要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是政协会议通过的决定。
国家名称最早由谁提出?
我查到《人民论坛网》的结论:是1947年中共中央召开的“十二月会议”上提出和确定的。张奚若、任弼时在提出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名称时,都晚于1947年中共中央的十二月会议。
(2)我们现在的国旗、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首都、公元纪年都是在第一届政协会议决定下来的。还有“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也是在政协会议上决定的。
(3)政协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作用;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不是副主席)
周恩来、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周恩来在10月1日下午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
(1)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选举毛泽东为第一届国家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组织了国务院,周恩来为第一届国务院总理。